处理党员干部16人!酒钢集团专项整治突出问题

“查处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4起利用职务便利、为本人及亲友非法牟利、内外勾结侵吞国有资产的典型案件;新制定下发各类涉及企业规范管理制度30项;给予包括6名中层领导在内的16名党员干部党纪政务处分和严肃问责处理……”


这一连串的数字背后,是酒钢集团公司纪委深入推进国有企业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全力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最好印证。


今年以来,集团公司纪委聚焦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靠企吃企、关联交易、设租寻租、利益输送问题,违规决策违规经营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问题,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工程建设项目违规转包分包问题以及空转贸易问题等6大类问题入手,在全公司深入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集团公司纪委全面梳理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形成公司落实专项整治督改工作任务16项72个具体问题,通过明确整改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做到表格化推进、清单式销号、闭环式管理。截至目前,公司自查整改问题已完成69项。期间新制定下发各类制度30项,其中,党委制度2项、纪委制度2项、行政制度26项,使企业管理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完善。


同时,集团公司纪委聚焦企业改革发展过程中的廉洁风险,把效能督察作为强化企业监管、规范生产经营活动、提高经济效益的有效手段,全年确立效能督察项目45个,涵盖安全环保、工程建设、原燃料采购、技术经济指标提升等企业生产经营的各个方面,通过日常监督,融入企业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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